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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我叫莫崎1(入v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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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我叫莫崎。

    19岁那年,作为复旦大学的越级优等生,我成功不负汪叔叔的期望,考上了社会学的硕士。虽然汪叔叔最初的期望,是希望我和他一样,做心理学教授的。

    汪叔叔准确的说,是我的养父。五岁之前,我生活在闸北孤儿院,后来被汪叔叔领养。在没有去那个叫做长安精神病院的地方之前,我以为闸北孤儿院会是我人生中最灰暗的阶段,当然,我着重强调了‘去那个叫做长安精神病院的地方之前’。

    虽然我是个普及大众公认的天才,但是我并不是人们说的那种书呆子。在我的人生中,最重要的莫过于三个人,他们可以定义为关于我的‘亲情’‘友情’和‘爱情’的代名词。

    亲情的代名词就是汪叔叔,汪叔叔全名汪启辰,毕业于清华大学,是个心理学博士。听他自己说,他原来一直住在北京,曾经就在长安精神病院工作过,后来因为一些医患关系的问题,他离开了长安精神病院,还和自己的妻子离了婚。

    当汪叔叔领养我的时候,我只是感到很开心,因为我终于可以离开那个垃圾场一样的孤儿院了。而当后来汪叔叔和我说起这些事情的时候,我才有些后怕。因为根据社会学的研究,如果一个人长期处于幽闭空间中,会一直停滞在当前年龄滞于进步。而生活在精神病院也是一样,在精神病院呆的时间长了,总是会有一些不正常。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可以万分地确定,汪叔叔是一个精神非常正常的人。他对人和蔼温柔,我为人处世的诸多方便几乎都受他影响。我不明白他妻子为什么因为他来上海就要和他离婚,他明明是那么好的一个人。不过很多的事情,在他临死之前,都没有和我解释过。

    在汪叔叔的指导和养育下,我很幸运地在初中时,考上了一所私立的双语学校。在那里,我和我人生中‘友情’的代名词丹尼尔相遇了。

    双语学校的课程很紧,平日里大家也都会用英语交流。我在之前,英语成绩一般般,所以平时为了避免暴露短板,也就很少说话。在外人看来极度腼腆的我,就这么被活泼开朗的大班长丹尼尔给发现了。

    我犹记得,丹尼尔在入学第一天的时候,就非常显摆地用英法德三国语言做了自我介绍。后来听说,丹尼尔父亲是法国人,母亲是美国人,奶奶是德国人,蒙哥马利这个姓氏,好像还是个法国贵族阶级的。因为全家非常热爱中国,所以来到上海定居。

    我当时对丹尼尔这个天生的贵族嗤之以鼻,想着都已经是个贵族了,还跑来我们大天·朝干什么?而实际上,我只是单纯地觉得,自己从小到大的天才光芒被丹尼尔给抢了。

    刚开始的两年,即便丹尼尔对我很主动很友好,可我还是和丹尼尔很少交流,直到第三年,我们两个人作为班级里面的天才儿童,得到了直升上海市最好的高中的两个名额,这才开始熟络起来。

    上了高中之后,我们两个人的关系从客客气气变成亲密无间。因为我们聊天时经常夹杂着好几国的语言,所以周遭的同学很难融入到我们两个人的圈子里面,久而久之,我们在其他同学的眼里,就是光芒万丈的存在。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才意识到,我和丹尼尔,是两个不同血统的美少年。

    而根据书里面所有美少年的习性,我觉得,我们两个人是应该有女朋友的。丹尼尔很同意这个观点,于是我们两个人同时看上了学校的校花。

    之后我就遇上了我人生中‘爱情’的代名词,她的名字叫诺诺。

    “姓诺,名诺。”

    记得她第一次跟我自我介绍时,就是这样一字一顿的说出来的。她长长的头发披散在身后,清澈亮丽的眉眼衬着甜甜的笑容,像极了时尚杂志里面的清纯模特。我就这么轻易地动了心,和丹尼尔一起。

    因为我和丹尼尔一起喜欢上诺诺,彼此之间经历了冷战,热战,差点决裂。最后以诺诺主动跟我告白为告终。幸好,丹尼尔和我还是好朋友,只不过,从那之后,他变成了觊觎我女友的好朋友。

    后来想想,其实诺诺这样活泼开朗又阳光的女孩,应该更加适合丹尼尔的。我的性格温和的过了头,实际上就是有些无聊。

    记得有一次我问诺诺为什么选择喜欢我而不是丹尼尔的时候,她打趣“因为我的英语不好啊!”

    但是后来她又认真地告诉我,她说我能够给她一种感觉,一种爱情的感觉。我心里面暗自开心,以为我是真的遇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女,直到后来突然有一天,她突然跟我提出分手。

    她说她要去国外,因为英语不好,所以家里人希望她去国外多加历练。直到这个时候,我才终于明白了‘相反相成’这个词的概念。原来当初选择我的原因,也可以成为离开我的原因。

    就这样,我长达三年直到大学一年级的恋情以诺诺的离开告终。我和丹尼尔在诺诺离开的那天晚上去喝酒,本来应该是我借酒浇愁,结果反倒是丹尼尔喝的烂醉如泥。基于此,我终究明白了,我不是很喜欢诺诺。

    她是我可以随心随意放下的,却不是丹尼尔可以随心随意放下的。想到这里,我觉得自己确实挺对不起丹尼尔的。

    大学的时光就那么平平缓缓地度了过去,我没有再去找女朋友,丹尼尔也没有。我把自己的精力放在学习上,大二的时候就考上了社会学硕士。丹尼尔和我一个专业,在我读硕士的时候已经考上了博士。

    我忽略掉丹尼尔给我带来的竞争压力,装作若无其事地回家跟汪叔叔炫耀我的成绩,结果却是得到了汪叔叔肝癌晚期的消息。

    在汪叔叔弥留的那几天里,刚开始他都没有和我说话。直到最后一天,他突然把我叫到他的身边。告诉我他当初离开长安精神病院的真正原因。

    如果不是因为汪叔叔即将离世,我真是觉得,从来不会开玩笑的汪叔叔一定在跟我开一个大大的玩笑。因为他跟我讲的事情,说实话,真的太不真实了。

    他说他在长安精神病院做心理导师的时候,爱上了自己的病人。

    病人的名字叫087,只是一个编号。他说087很可怜,当初父母还没有给她起名字,就因为恐慌而把她丢到了精神病院。他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才只有十岁,但是他已经二十五岁了,他刚刚结婚,对象就是和他在一起工作的护士牛朗。对的,就是牛护士。

    他把087当成一个可怜的孩子,对她非常好。经过长达五六年的治疗,他发现,087并不是得了任何臆想症。她只是想象力丰富,而另一方面,用老人家的话来说,她应该是那种天眼未关的小孩。

    087能够看见其他人看不见的东西,鬼魂,天使,恶魔,远方,比我们的世界还要遥远的远方,树木的灵魂,动物的语言,那些神秘的,用科学无法解释的东西,她全部奇妙地通晓。

    一开始汪叔叔也不相信,只是以为087是重度的臆想症,可是直到有一天,087告诉他,他在回家的路上会遇上一只猫,一直长着黄色斑点的猫,那只猫曾经是他的好朋友,来找他是要帮他赶走一条厄运的。

    汪叔叔半信半疑,结果在当天晚上回家的时候,确实看见了一只长着黄色斑点的猫。他愣住,站在那只猫的面前许久,看见就在自己半米远的地方,掉下一个花盆。

    之后汪叔叔便彻底对这个充满着神奇与想法的087产生了兴趣,每天下午的时候,只要他不忙,他就会把087叫到他的办公室。他和她谈论很多她脑子里面产生的想法,他记得她百合花一样绽开在肩头的大波浪,他记得她清丽迷人的一颦一笑,记得她少女时代成长的每一个阶段。他记得最深刻的,莫过于她趴在办公室的桌子上面,眼神惆怅地望着天花板对自己说过“日本有鲜艳的像血的樱花,法国有金光普洒的香樟树,一切的一切我都知道,不是想象,是真实。”

    087从小就在精神病院长大,怎么可能知道日本的樱花和法国的香樟树呢?这样美丽的景物,就这么出现在087的脑子里,让汪叔叔不自觉对面前的087,产生了莫名的迷恋。

    他控制不住地对087好,像是自己的孩子一般养育对方,为了087,他还特意在地下室准备了一间图书馆,教授087一个正常人应该学习到的一切。而神秘又美丽的087,也在汪叔叔的教导下,如同一朵馥郁的玫瑰,越发的美丽。

    可是这样的美丽终究是祸害,汪叔叔明白自己后来已经彻底爱上了087,他无法回头了。所以在偶然的一天,他终究抵不过良心的谴责,选择离开了精神病院。他没有告诉妻子牛护士,就这么不告而别。而那一天,偏巧是清明节。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后来他给院里面的同事打电话,听说087和那个叫路遥的人有了一个孩子。所以就在当天,他跑去闸北孤儿院领养了我。这么多年,我不知道,自己原来一直都是另一个孩子的替身。我在汪叔叔的抚养下享受着完满的世界,完满的感情。而在世界的另一角,另一个孩子却从小生活在精神病院那样的鬼地方。

    汪叔叔临终前说他很后悔,他说如果可以,他希望可以让那个孩子有一个正常人的生活,不求多好,但求安稳的生活。而我,也就是因为汪叔叔留下的最后那一个遗愿,选择了进入长安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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