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小说网 > 我当鸟人的那几年 > 第三百一十二章 他的眼睛(上)

第三百一十二章 他的眼睛(上)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盛唐风华银狐逆鳞续南明大明1617

TXT小说网 www.txt8.org,最快更新我当鸟人的那几年最新章节!

    他的眼睛,一直在盯着那一朵花儿,那是多么迷人的眼睛啊,那时的我单纯的以为,这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东西,以致从那之后,使我一生都无法自拔。

    张是非和李兰英二人本来对那燃西老妖是恨之入骨的,因为它竟然绑架了梁韵儿,即使是拆它的筋,扒它的皮,也难消张是非的心头之恨,但是等到刘雨迪将那燃西的身世说出之后,张是非不知道为何,竟再也没有办法憎恨了,有的,也许只是悲伤。

    或许,这本就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吧。

    原来,燃西的本性,并不邪恶,起码,最开始的时候确实是这样的。

    燃西说,它第一次看到这个世界原来是那么大,原来,一年之中气候都不尽相同,有炎热的夏天,也有飘雪的冬天。

    第一年的冬天,它险些被冻死,只因为大雪封山,千里一片银白,皑皑白雪覆盖万物,燃西的那一个小小的树洞,也被白雪所覆盖。

    当时的燃西,还没有变成人形,尽管终日吸收太岁皮之灵气,但是也只余一掌来寛,巴掌大小,对于这等寒气,自是无法抵挡,而且大雪将树洞掩埋,使它无法外出重新寻找暖和的巢穴过冬,只能无助的等待即将面对的死亡来临。

    那是燃西第一次学会思考,也许是太岁皮的妖气已经将它改造,它不再是漫无目的的生存,它开始尝试着去观察这个世界,理解这个世界,那时的它,就像是一个初生的婴儿一般,不过才刚刚出生,就要面对这严峻的寒冷,寒冷所带来的,会是死亡么?

    但是死亡,却并没有到来,那一天来到树洞之前的,只是一个孩童。

    哗啦哗啦,树洞之中的蜘蛛感觉到掩盖着洞口的白雪似乎被什么东西挖开,当时的它又饿又冷,害怕极了,只能下意识的爬到了树洞顶端,然后静静的观察着洞口。

    果然,只见那书洞口的白雪被一双手拔开,燃西认的这东西,想想它的思想还在浑浊不堪的时候,似乎就同一个‘怪物’一起来到了这里。

    那个怪物,就是人,当然了,这也是它以后才知道的。

    那双手没有带手套,因为挖了冰冷的白雪,所以被冻的通红通红,洞口被挖开,一阵欢喜的童音传来:“嘿嘿,我就说有个树洞嘛,藏在这里,应该没人发现了吧。”

    很奇怪,当时的蜘蛛竟然能够听明白这话语,似乎这就是因为太岁皮的力量吧,这让当时的蜘蛛很是惊慌,但是尽管能够听懂这语言,它却出于动物的本能儿依旧不敢动,就在这时,只见那洞口处忽然塞进来了一团东西。

    那是一张卷成了一团的羊毛毯子,那团东西被塞进来了以后,燃西就听到外面传来了一阵咯吱咯吱的声音,像是什么东西从雪上碾过一样,同时一阵轻快的歌儿传来,声音在寒冷的空气之中越来越远。

    看来,外面的‘东西’是已经走了吧,蜘蛛壮着胆子爬了出去,只见到一个身着破烂的孩童正向远处蹦蹦跳跳的跑着,歌声就是从他的嘴巴里面发出的,蜘蛛头一次听到歌声,它觉得很舒服。

    它立在洞口,望着那个孩童,只见那个孩童跑了一会儿后,树林之中飞过了一群麻雀,发出叽叽喳喳的叫声,孩童站立了脚步,转头看去。

    蜘蛛的视力很好,它望见了那个孩童的眼睛,那是多么美丽的眼睛啊,就好像是天上的星星一样,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蜘蛛竟然看得痴了,以至于此时都感觉不出寒冷的滋味,那是它见过的最迷人的东西,一双孩童的眸子,那样的清澈,闪亮,以至于让它暂时的忘记了一切,包括痛苦,包括迷茫,包括饥饿,全都不见了。

    它就这样傻傻的看着,直到在也看不见那个孩子的身影,蜘蛛这才回过了神儿来,它发觉,自己险些没有被冻僵,于是它慌忙撤出了树洞之中。

    此时的树洞里面,俨然已经多了一件事物,柔软的羊绒毯子,燃西怯生生的爬到了羊毛毯子下,它忽然觉得风似乎消失了,这真是一件很神奇的东西,此时对于蜘蛛来说,也许这条破旧的羊毛毯子,反而要比那太岁皮还要重要,因为它感觉到了一阵温暖。

    他救了自己,那个孩子救了自己。当时的蜘蛛心里面想着,他真好,给自己带来了温暖,不知何时自己还能再见到他呢?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蜘蛛才知道,原来那天,就是一场阴错阳差的误会,那个男孩儿,名为冯天养,就住在那山下的小村庄内。

    乡下人没有什么文化,特别是在那个陌生的年月,冯家是庄稼人,晚年得子,老两口乐的不行,可奈何目不识丁,不知该给这小孩起个什么样的名字好,幸好他出生那一天,碰巧村子里面来了一个云游的年轻道士,老道这种职业,当时和和尚一样,是受到大家尊敬的职业,那个小道士只说了自己姓韩,一路云游到此。

    唔,道士嘛,应该和和尚一样,都是会念经的吧,会念经就会识字,能识字那就是明白人了,于是,老冯便求那小道士为自己的孩子起一个名字,小道士似乎第一次遇到这种事,但是也不好推辞,只好望着那襁褓中小孩说道,天生天养,福禄皆全,这孩子,就叫做冯天养吧。

    这个名字大家都很喜欢,因为在那个年月里面,人们生活的十分艰难,小孩的成活率也是相当之低,由于迷信,名字在他们眼中基本上就决定一切,这也正是为啥以前农村里的百姓们都爱起一些比如‘发’‘财’‘有’之类的名字了。

    你别说,这还真有些人如其名,冯天养还真的度过了那个冬天,从小无病无灾,十分的健康,冯家夫妇相当开心,看着自己的孩子一天天长大,当真是不想让他受半点儿的委屈,可奈何他们是穷苦人家,在村子里面大多数都是如此,只有一户地主有钱,春夏之时,他们租借地主的田地耕种,只求一年平安度过,到了冬天,在给地主家打打零活儿,换取一些油盐以备过年是用。

    讲的是日复一日年复年,冯天养已经是七岁半的孩子了,正所谓里里外外一把手,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小冯天养这个年纪,已经能够帮地主放牛放羊了,他的手脚很麻利,嘴巴也很甜,很讨人喜欢,可是奈何那地主刻薄尖酸,总是没事找事儿,希望能够克扣一些工钱。

    这一日,正是发工钱的日子,小冯天养特意早早的将牛从后山拽回,要知道这阵子大雪封山,哪儿还有什么枯草可以给牛吃,可是地主吝啬,冯天养没有办法,只好照办,幸好他从小到大就在这山上玩耍,知道哪里牧草丰富,即使天寒地冻,但是拂去积雪,下面依旧会有枯草,好容易喂了会儿牛,等回到地主家领工钱的时候,不想那地主婆竟然再次刁难,说这个月放牛,把牛都弄瘦了,一定是平常偷懒,结果只给了他一半儿的工钱。

    对于地主的刻薄尖酸,村子里面的百姓全都敢怒不敢言,但是冯天养却觉得自己是在没办法咽下这口恶气,要知道现在是冬天啊,你不喂牛饲料当然会瘦,没饿死就很不错了,要知道他整日挖学,一双小手已经冻伤,即便是这样,却也连应得的工钱都没有得到,这怎能不让人感到气愤?

    小孩子毕竟是小孩子,冯天养决定不能就这么算了,即使得不到工钱,但是也要顺点什么走,他走出地主大院儿后,便摸到了院子后面,然后悄悄的翻过了墙,只见到那院子里面挂着一条羊毛毯子,年幼的冯天养心里面想着,这玩意儿不错,应该很御寒,于是他便快步上前,将那羊毛毯子抱在了怀里,然后飞速的翻过了高高的土墙。

    他虽然年纪小,但是心里面却有很多鬼主意,他明白,这玩意不能够拿回家里,一是对爹妈不好交代,二是如果被地主发现的话,那地主真的敢打断他的腿的。

    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山村,地主就代表着法律,外表王法。

    于是冯天养便又上了山,这座山它是从小玩儿到大,一草一木都很熟悉,他记得,自己夏天的时候在一棵树下发现了个洞,从里面掏过鸟蛋,现在把这羊毛毯子放到那树洞里面,除了他自己以外,绝对不会有人发现,要知道地主家丢了东西,一定不能不了了事,还是先等等,等风头过了,自己再来取这毯子,于是他便凭着记忆找到了那棵树,挖开了雪后,将羊毛毯子卷了卷,便整个塞了进去。

    作罢了一切,他觉得心情十分的舒畅,哼着山里面放牛时唱的歌儿一路小跑跑下了山,冯天养根本就不要知道,自己的这一举动,竟然改变了两个人的命运。

    一个是他,一个是蜘蛛。

    他到底还是小孩子,想的事情都十分简单,那地主吝啬,家里的羊毛毯丢了是小,但是他明白,这贼心养成了可就是大事儿了,不是有那么一句话么,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着,多少年没有丢过东西了,况且,村子外的狐仙庙前一阵子也总是丢贡品,而且居然还不知道是谁干的,最开始的时候地主还以为是狐仙显灵,但是现在想想却不是这么回事儿了,一定是有损贼干的,地主觉得这件事相当严重,于是竟然兴师动众,大晚上的召集了全村的老少爷们儿们开了个大会,说什么都要查出来到底是谁偷的。

    隔墙有耳,冯天养一直觉得自己做的滴水不漏,可是哪料想他的行动,竟然被本村的一个二流子给看在了眼里,那‘流子’(闲汉)终日好吃懒做,平日里就靠着东家借西家还来维持生计,这天他刚从家出来,正为自己的晚饭发愁,却见到那冯天养大老远捧着什么跑出了村外,当时他也没有注意,但是晚上听那地主说,谁要是揪出这个贼,就赏半袋玉米面,当时这个二流子就不行了,激动的屁颠屁颠儿的上前,一把扛起玉米面儿,一边指着那冯天养说道:“我看见了,他,这小崽子偷的。”

    这下可当真不好了。

    那一晚,冯天养受了一晚上的毒打,地主明显是杀鸡儆猴,就连小孩子都不放过,竟然狠心将他的腿个打断了,幸好冯天养命大,这才捡回了一命,后来那地主问了冯天养毯子在哪儿,问清楚了之后,就叫那个二流子拿了回来,毕竟那流子拿了地主的粮食,不能这么轻易的就放过他,那流子拿着毯子回来了,可是他一直捂着手,面色惨白,地主问他怎么了,他苦笑着说,好像是被那树洞里面的虫子给咬了一口,手都肿了。

    他的手却是肿了,而且一直没有消,那个咬他的虫子似乎有剧毒,二流子回到了家以后就开始发烧,也没人管他,两天以后他死在了自己的家的草房里面,从地主家得来的粮食一口还都没有动。

    而冯天养大难不死,却也断了一条腿,休养了将近半年的光景,总算可以行走,但是却也跛了,这一年里面,冯家夫妻照顾孩子之外还要养家糊口,压力巨大,好容易熬到那冯天养可以走路后,两夫妻竟然积劳成疾,先后离世。

    冯天养就此成了孤儿,而且村子里面的百姓看他的眼神都变了,闲言碎语之间,都道他是个灾星,克父克母,还把那个二流子给克死了,而且他手脚不干净,有‘前科’,地主家自然是不会给事他做了,他只能咬着牙挺着,夏天的时候上山摘果,冬天的时候上山劈柴,再步行十多里路,来到一个小集市上变卖,以此糊口。

    如此这般,有过了十年。

    冯天养已经是十八岁的小伙子,正是谈婚论嫁的年龄,他的体格壮实,模样也很是俊俏,一双漆黑的大眼睛炯炯有神,只可惜是个瘸子,而且家境不好,穿的就跟个要饭的叫花子差不多,平时村子里面的人不欺负他就很不错了,谁家的姑娘愿意嫁给他跟着记忆顿饱一顿的受穷啊?

    冯天养倒也没觉得什么,十年前的变故让他的心性发生了剧烈的变化,特别是父母死了之后,那些村里人的眼神,那是多么厌恶的眼神啊,好像冯天养就不该存活在这个世界上一般,从那以后,村子里再没有人跟他说过话,也没人帮他,那些村民心知肚明,这孩子死了爹妈,没人招呼,这么大点儿,一定活不了多久的。

    可是他们哪里知道,这冯天养可真是天生天养,竟然挺了过来,十多年过去了,他的性格变得有些孤僻,不敢跟别人说话,只是上山的时候,有的时候气闷,还是会唱那以前学过的歌谣。

    可是他虽然性格孤僻,心中却有一腔热诚,如果他看见那家需要帮助,都会上前伸一把手,尽管那些村民多半不会叫他近前,但是他却依旧如此,因为他父母对他说过的话,他已经忘了七七八八,只有一句没有往,那就是谁都有困难的时候,帮别人就是帮自己。

    尽管那些人不领情,更有甚者,还对他大骂,那地主家的儿子跟他差不多大,终日欺负他,可是别人欺他,他却也不恼,每到这时,只是默默的走开,在以前这个岁数,村子里面同龄的男女都已经成亲了,地主家的那小子已经娶了两个。

    只有冯天养依旧只身一人,虽然他平时沉默寡言,但是他的心中的孤独却越来越强烈,这种日子,他真的是过怕了,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只能求自己积攒一些钱财,做些小买卖,等到家境缓和了一些后,再做打算吧。

    十八岁的冯天养,已经是十分健壮的小伙子,这是一个夏天,他上山采药,毕竟草药要比果子值钱多了,这是镇子里面的药店老板教他的,有一日那老板上街,见到他卖的水果之上竟然盖了一层药叶子,原来他是怕果子被晒到,所以才随手摘了几片叶子,不想竟然是中药,那药店老板得知他的情况后,便对他说,你以后不要卖果子了,替我采药吧,比你现在挣钱。

    只要挣钱的事情,他都干,那老板给了他一本草药的图录,上面的药材那老板都收,从此冯天养便成为了一名药农,毕竟比以前好多了,他心里面想着,如果运气好的话,还能猜到一些比较名贵的药材,听那药店的老板说,这山上似乎还有年长的人参,虽然他从未见过,但是那老板答应过他,如果他采摘到‘两扎’(将近三十厘米)的人参的话,就会给他一大笔钱,足够娶媳妇儿的钱。

    一想到这里,冯天养的心中便充满了奔头儿,这不,这一日天还没微亮,这个时候,就连种地的农民还没起身,他就背着一个大竹筐,手里拿着破锄头出门了,他轻车熟路的摸上了山,一路先采摘了一些野果充当今天的干粮,然后便向着山里面走去。

    他现在已经很有经验,知道那些值钱的草药都生长在一些僻静的地方,越危险的地方,越有好的草药,想想这山,那时候相传有凶猛的野兽,冯天养依稀记得,自己小的时候还听说这山上出现了一只神鸟,村民有人见过,便四下相传,什么那只鸟比老鹞鹰还要大上四五圈儿,飞的老高老高,尾巴相当漂亮,就跟那年画上的凤凰差不多,就是颜色不一样,瓦蓝瓦蓝的,只不过,貌似这神鸟没显过几次灵,但是那些年长的老人有时候还总是提起此事。

    于是,从此这山就被称之为‘凤凰山’了,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才被改成‘聚宝山’,因为有人在这山上挖到了一件大宝贝,但这都是后话,按照惯例,后话都是要等后文再说。

    大虫到没有,但是野猪狐狼倒是不少,不过冯天养到不怕它们,因为人要是穷到一定的份儿上,碰到落单儿的狼都敢上前拼命,那颗都是肉啊

    天下间的事物,无非都是欺善怕恶,人如此,野兽也是如此,全都怕恶人,这冯天养穷的一清二白,反而天不怕地不怕,所以野兽之类的东西,竟然全都绕着他走,而且有的时候,有野鹿獐子之类的动物,见到他之后竟然还会吓晕在他的眼前,冯天养一直以为可能是自己的穿着太过破烂,所以连野兽都怕他,但是日后他才发现,其实并不是这回事儿。

    冯天养用锄头扒拉着过腰的野草,艰难的向前走着,他已经三天没有好的收获了,家中的草药只有那么可怜的一点儿,都不够在药铺换一次钱的,所以他今天发了狠心,向从来没有去过的山谷深处走去。

    这个山谷没有人经过,因为这里面的毒蛇很多,所以村民都不愿意接近,冯天养今天也是被逼的急了,才冒险前来,希望能从这没人来过的山谷之中捞到一些好处。

    树叶遮挡了前路,十分不好走,冯天养咬着牙向前摸索着,你还真别说,这山谷里面由于常年没人来,里面的东西倒是相当的丰富,刚进入了山谷不就,冯天养就看见了远处有三四棵桃树,今年的雨水很大,桃子长势喜人,枝繁叶茂的桃树上挂满了桃子,将好些树枝儿都压弯了腰,冯天养心中大喜,看来即使自己这些天什么都不做,也饿不死了。

    于是他便走上前去,由于腿脚不方便不好爬树,便使得锄头打下了一枝,摘了小半筐野桃后,继续前行,桃子很甜,汁水很多,让冯天养高兴的是,原来这山谷里面别有洞天,只有外围长满了树木,山谷之中倒是好走了起来。

    微风吹过,还夹杂着淡淡的果香,冯天养心情大好,因为不仅是野果,还让他发现了大片大片上好的药材,比那山的外围要多的多,可能是从来没有人采摘过的原因吧,没过多久,冯天养便采摘了一竹筐的草药,他擦了一把汗,心想着今天应该能够挣上一笔钱了,挣钱用来干什么呢?买吃的吧,恩,不了,这么多桃子还没吃完,自己的衣服快不能穿了,卖件旧衣服吧,冯天养又摇了摇头,不行,这不还没漏肚脐眼儿呢么,还是再等等吧,挣钱还是什么都不买,留着娶媳妇儿。

    一提到娶媳妇儿,冯天养便羞涩的笑了,他很是开心,便又开口唱起了歌儿,可是没唱两句,他就停下了,因为他好像注意到那边的树下似乎有什么东西,一丛一丛,红彤彤的,于是他便叼着桃子走上了前去,用锄头拨开杂草,他顿时愣住了。

    只见那腰高的杂草后面,竟然是一片小小的空地,土壤漆黑,而那空地之上,竟然没有一丝的杂草,偌大的地方,只有一株植物,花朵开得茂盛,一阵药香扑面而来,冯天养的心开始扑通扑通的狂跳起来。

    这,这是难道就是一株‘胖小子’??

    胖小子,或者是山娃娃,全都是山里人对有年头儿的人参的称呼,老一辈人都将,人参这种植物是有灵性的,如果不去采摘的话,它们就会吸取天地之灵气而常年不死,到最后就能够长成人形,有成了气候的,甚至还可以分出两腿,破开土壤满山乱跑,也可以说是成精了吧,这种人参极为罕见,如果能够抓来吃掉的话,可以延年益寿,甚至可以让将死之人续命还阳,实在是一件极大的富贵。

    冯天养一颗心开始狂跳起来,嘴巴里面的桃子掉了都没发觉,他只是在心中不断的想着,自己现在是不是在做梦?难道真有这天大的运气,让自己碰到了一株这么大的人身,见那人身顶端的红果比寻常的山里红还要大,这人参岂不是成了气候?

    冯天养愣在了那里,他下意识的想上去采摘,但是却又止住了,他心里想到,老人都说,成了气候的人参是有腿的,如果让它知道你要取它的性命的话,它就会一溜烟儿跑掉,就好像动物一般,除非是事先用红头绳儿将它系住,要不然的话,根本不可能抓到他。

    冯天养舔了舔嘴唇,他摸了摸自己那四处钻风的口袋,心想着,为啥我就不能事先准备一根红绳儿呢?现在这该如何是好啊???V!~!

本站推荐:神医毒妃魅王宠妻:鬼医纨绔妃兽黑狂妃:皇叔逆天宠小阁老神医嫡女随身空间:神医小农女好色婶子绝色毒医:腹黑蛇王溺宠妻误惹妖孽王爷:废材逆天四小姐3岁小萌宝:神医娘亲,又跑啦!

我当鸟人的那几年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TXT小说网只为原作者崔走召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崔走召并收藏我当鸟人的那几年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