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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红袖添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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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叶宇这大半年来染坊事业如火如荼,已经无暇顾及苏家成衣铺的事情,因此他这个二掌柜虽然挂着名,但是已很少在铺子里做柜了。

    如今将至年关,大街小巷处处透着节日的气氛,无论贫贱富贵,纷纷置办年货度春节。

    期间叶宇吩咐苏泰,将染坊仓库的沉积布匹全部取出,赠送给那些贫苦度日的百姓们。如今能力有限,他能做的也只有这么多。

    当苏泰觉得叶宇此举颇为破费时,叶宇却摆了摆手不以为然。如今他也算半个商人,但他认为商人营利知足即可。

    钱财不在乎多,够花就行。既然自己有这个能力,适当地予以救济又何乐而不为呢。

    皑皑瑞雪铺满了庭院,天空也透露出一缕阳光。叶宇静静的坐在书房里,执笔吃力地练着字。之所以称之为吃力,倒不是他的手臂受了伤,而是这写字的方式有些独特。

    毛笔横平竖直的在纸上写着字,笔杆尾部却放着一枚铜钱。只要叶宇写字的动作稍稍过大,就会使得铜钱从笔杆尾部掉落。如此这般写字方式,叶宇已经持续了半年之久未有一日中断。

    融合记忆的叶宇虽然学识不低,但是这一手烂字着实难登大雅之堂。这字谈不上丑陋,但也不是什么好字。

    叶宇后世虽然字体不错,但那毕竟用得是硬笔,如今换成用毛笔书写,书写方面是没有问题,但想要写得一手好字,还需要多下些功夫。

    “少爷,练了很久了,还是歇歇吧!”这时秋兰一挑绵帘,捧着茶盘轻步走了进来。

    叶宇将最后一个字写完,这才放下毛笔停止书写,甩了甩发麻的右臂,自语道:“看来王羲之的书法名垂青史,不是没有根据!”

    当年王羲之苦练书法,涮笔的池塘成了墨池,这份勤学苦练的功底,才成就了后世名传的书圣。如今叶宇苦练书法,对此才能体会其中枯燥与毅力。

    这些典故秋兰自然不会知悉,他只知道少爷已经很累了。先是将茶盘放在桌案上,随后将斟满茶水的茶盏,轻轻地递到了叶宇的手中。

    “有秋兰你在身边红袖添香,就算再累也是值得……”叶宇说着接过茶盏,竟不由的笑了起来。

    此时在给叶宇捶背的秋兰,听了这番话抿了抿嘴露出甜美一笑,随即小粉拳稍大力的捶了一下,嘴上却轻哼道:“少爷就会说笑……”

    秋兰将目光落在桌案上的毛笔上,歪着脑袋疑惑道:“少爷,这个方法真的有效?”

    “当然有效!”叶宇说着放下茶盏,甚是郑重地说:“大宋神宗年间黄庭坚,就是用了此法长年累月,终成书法大家。起初他的字,也是丑陋无比!”

    “少爷您说说,他的字有多丑?”秋兰平日里最喜欢听叶宇说典故,时常听得入迷就会不停地追问,非要问出个缘由出来。

    叶宇见秋兰爱问的毛病又来了,顿时觉得有些无奈,于是摇摇头道:“字有多丑?因为这个字,主考官以字论人品,使得他金榜无名!科举中第推迟了三年!”

    “喔!不过这也太不公平了!字写的好坏,跟人的善恶怎能牵扯到一起呢?”

    秋兰的见解使得叶宇笑了起来,秋兰不明少爷为何发笑,于是问道:“少爷,莫非是秋兰说错了……”

    笑声渐止的叶宇,随后却微微一叹:“连秋兰你都能明白的道理,可那些饱读诗书的大儒们,却始终不能明白!这一点,你比欧阳修强多了!”

    “欧阳修?少爷,秋兰似乎听过这个名字,他……”

    “他?我朝仁宗年间古风运动的推行者,也是我朝仁宗年间的文坛领袖……”叶宇阖上双眼,似有深意的自顾笑着说。

    虽然叶宇一直很尊敬这些名垂青史的文坛大家,但是对于这些人他只有尊敬而没有崇拜。

    在这些光芒万丈的神坛之下,一些瑕眦就尚且不谈,单论黄庭坚因字体丑陋而名落孙山,这让叶宇心中很是不忿,因为当年欧阳修就是那一届的主考官。

    而北宋甄选那些所谓的文辞华美,字体俊秀者,却是奸臣辈出人品低劣,这倒是个最好的讽刺。

    被少爷赞赏比欧阳修还懂事理,秋兰心里美滋滋的,随后似乎想到了什么,便急匆匆的出了书房。

    这让正享受粉拳捶背的叶宇,顿时觉得空落落的。当他睁开双目之时,秋兰怀里抱着锦袄又回到了书房。

    “呐,这是今早苏小姐派人送来的!”秋兰将怀里的锦袄递给了叶宇,随后口中嘀嘀咕咕不知道说些什么。

    叶宇看着手里裁剪精细地锦袄,无奈的揉了揉额头,心道这真是难消美人恩啊。随后将锦袄穿在了身上,锦袄不大不小正合适。

    抬眼见秋兰在一旁不作言语,手里还有一件锦袄,叶宇就眉头一挑打趣道:“怎么,吃醋了?那我将它脱下了,换上你做得棉袄,这样是不是就可以了!”

    “少爷,我是不是太小气了?”秋兰低着头,声若蚊蝇的问道。

    叶宇煞有其事的点了点头道:“嗯,是有点!”

    “啊……”秋兰俏脸惊愕的看了叶宇一眼,随后又很快的低下了头,有些忐忑地说:“少爷放心,往后秋兰会改的……”

    叶宇没有急着说话,而是将已穿在身上的锦袄脱了下来,一伸手从秋兰怀里将锦袄拿了过来,看着做工粗制的袄子,叶宇就善意的调侃道:“一瞅这做工,我就知出自你手!”

    说着便将袄子穿在身上,叶宇活动了一下肩膀,又接着郑重道:“无论我身穿何种衣物,这件小棉袄永远最为贴心,即使这件棉袄粗制且不合身。不过你这小女人的心思,以后可是要不得!”

    “嗯!”

    秋兰轻轻地嗯了一声,随后拿起叶宇脱去的锦袄,亲自为叶宇穿上。对于秋兰如此释然地举动,叶宇满意的点了点头。

    就在二人闲聊之际,郭啸天进来禀报,是潘之所的书童在门外静候。待书童进入书房将来因与叶宇一说,叶宇顿时峰眉微蹙有了一丝犹豫。

    “叶公子,我家少爷与陆公子已在醉春楼恭候,还请您移步一叙!”

    醉春楼是什么地方,叶宇自然是知道的,这可是清流县第一销金窟,也就是所谓的青楼。

    虽然叶宇知道如今的青楼,还不是后世那种皮肉生意的妓院,但不知为何,他始终有种天生的排斥。

    “你家少爷倒真是会挑地方!”叶宇道出一句不咸不淡淡的话来。

    书童跟随潘之所多年,自然懂得察言观色,于是不卑不亢的解释道:“叶公子有所不知,我家少爷也是被陆公子强行拉去,在醉春楼比试诗词!我家少爷唯恐不及,特来寻叶公子助阵……”

    噗!逛青楼就是逛青楼,还比试哪门子诗词,况且以你潘大才子的学识,还需要他人助阵?

    不过叶宇也不想点破,况且原本他就有邀约潘之所之意,今日既然对方提前相邀,他也不好驳了对方的面子。

    毕竟当初是潘之所暗中通风报信,才使得他及时改变了布匹销路的计划。想到了这些,叶宇也就没有拒绝,而是让书童先回禀报,他则随后就到。

    ……

    醉春楼位于县城永安街最繁华的地段,楼内是座三层结构的小楼,一二两层都有客厅,而唯独三楼自从花魁柳芊羽入住之后,便一改之前的凌乱熙攘,悬挂牌匾取名为芊羽阁。

    芊羽阁中阁内摆设雅致与闺房无异,房内靠墙边的书架上放着几卷经书、梨花木的书案上摆放着古筝,香炉青烟袅袅晕染着淡淡幽香。

    正面墙上挂着‘出重’二字,房内陈设静雅简洁,一尘不染,透出几分书卷淡雅之气。

    贴身丫环环儿侍立一旁,小心地伺候着这位新来不久的女主人。不久前,有一北方口音的商人访得醉春楼的老鸨,将一位十五岁少女卖给了老鸨。

    老鸨见这位名叫柳芊羽的女孩生得花容月貌,于是讨价还价之后,出了彩礼一百贯将柳芊羽买下。

    老鸨自买来柳芊羽后,将其精心设计粉饰装扮了一遍。这一番打扮之后可是乐坏了老鸨子,因为在她眼前的活脱脱是个倾城美女。

    于是老鸨便动起来小心思,所谓奇货可居待价而沽。深通经营之道的老鸨子,将她养在三楼的清幽之所,且派自己贴身婢女环儿,好吃好喝地小心伺候着,真如亲女儿一般。

    不久,老鸨子见柳芊羽不但识文断字,懂诗词书画,而且还精通音律歌舞。这份惊喜让老鸨子大喜过望,很快便弄出“红粉花魁”的雅号。

    消息一经风传短短三日内,一些达官贵人、纨绔子弟闻讯,纷纷提着银子一睹佳人风姿。

    经过一段时间静养调理,眼前的柳芊羽,不见则已,见则难忘!那是一张清艳容颜,不施半点脂粉。

    微闭的双眸中闪着一丝淡淡的忧郁,澄若秋湖却似若朦胧,含娇带怨又有几分忧郁,楚楚动人让人顿生怜悯。

    懒起画蛾眉,弄妆梳洗迟,此时柳芊羽带着几分慵懒的红唇轻启:“环儿,外边客人来了多少?”

    小环细心地替柳芊羽梳理发丝,认真的回禀道:“人倒是来了不少,大多皆是浪荡公子。不过当初那个为你摔碎玉麒麟的陆公子,今日将本县第一才子潘公子请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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