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未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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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醉未醒的许慕对着空无一人的走廊吹了足足五分钟冷风,才重启成功,找回行动能力。
什么情况?
夫诸明明说,王乐天身上的妖气很浓,跟狐妖相处很长时间或者亲密接触过才会这样。
第一次跟王乐天碰面的时候,夫诸也在场,那时它并没有提过王乐天身上有妖气。所以许慕才自然而然的认为王乐天身边的狐妖不是相处很长时间的而是最近亲密接触过的那种,新女朋友judy自然被他列进黑名单的头号位置。
结果,居然是一只男……不,公狐狸精?
虽然王乐天刚才看起来很生气,但两人相处的模式和肢体语言已经明显表明出他们的熟稔程度,肯定是熟人,怎么看都不会出现王乐天被某只妖怪生吞活剥的惨案。
所以,难道他们两个……亲密接触过?
王乐天不是喜欢女的么?
许慕觉得自己的脑子就像一杯掺了奥利奥的暴风雪冰淇淋,被眼前诡异的信息搅和得一塌糊涂,愈发沉重。
回到房间,他又试着叫了夫诸两次,打算重新问问第一次见面时的状况,可惜,玻璃心的凶兽完全装聋作哑,死活不肯搭理他。
隔壁也安静下来,没再听见什么大的动静。
万般无奈的许慕只好又趴回床上,想再补个回笼觉。待会九点半还要陪冯沅和王乐天实地去看看批下来建酒店的那块地皮,总要攒点精神。
可惜脑子里有事情,宿醉又有些头疼,翻来覆去的折腾了将近一个小时,一直没睡着。
冯沅睁眼的时候,就看见许慕身上裹着层白色的空调被在对面床上不安分的蠕动着,像只巨大的胖乎乎的蚕宝宝。
“你这是要破茧成蝶还是修炼成精了?”冯沅懒洋洋的用胳膊半撑起脑袋,眯起眼睛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酒店的白色浴袍随着冯沅不经意的动作领口大开,露出舒展流畅的一字型锁骨和大片的胸膛,他平常看起来很瘦,其实肌肉非常扎实,肌理线起伏跌宕紧绷有力,勾勒出完美的胸腹区域,空气里满溢着成年男性的荷尔蒙气息。
“你醒了?”许慕从被子里探出头发乱蓬蓬的脑袋,睁开微微有些水肿的眼皮看向冯沅的方向。随即发现对方让人招架不住的漏电状态,呼吸不禁有些僵滞。
冯沅要是去拍电影肯定能迷死一大票女人,许慕默默回想了下昨天在景点旁观到的那两个剧组油头粉面的男主角,跟他家男神差了不止一个级别。难怪昨天菲菲和lydia几乎不顾矜持的惦记着留他的联系方式。
冯沅仍旧半支着胳膊,没有起床的意思,“还记得昨天你说过什么么?”
昨天?
许慕拧着眉心想了半天,发现自己的记忆就像漏看一集的电视剧,在吃完宵夜和刚才被吵醒之间,完全没有任何记忆。
他抱着被子坐起身,苦恼的抓抓头顶的呆毛,可怜巴巴的望向冯沅,“我好像……不记得了。”
“不记得了?我倒是记得挺清楚的。”冯沅饶有兴致的盯着对面的某人,淡定的“复述”昨天的状况,“你抱着我的腰死活不肯松开,说喜欢我,让我以后不许娶别人,尤其不许娶那个菲菲。”
哈啊?
昨天我是疯了还是喝到假酒了?
许慕就像接到颗手榴弹,当场被炸晕了。
说喜欢冯沅倒也没啥,他以前跟冯沅撒娇的时候偶尔也会说,但是连上后面的那句以后不许娶别人就太不对劲了。
因为翻译过来简直就是以后“只许娶我”的意思!
马蛋,表白求婚一块来,自己昨晚也未免太讲究效率了吧!
因为昨天的确一直在担心冯沅喜欢上菲菲,许慕半点都没有怀疑冯沅的“复述”的真实程度,只得臊眉耷眼磕磕巴巴的为自己辩解,“我喝糊涂了,胡说八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就是……不太喜欢……菲菲……”
“菲菲人看起来不错,你为什么不喜欢?”冯沅玩味的欣赏着某人窘迫的表情,心情大好,昨晚照顾醉鬼总算得到点报酬。
“也没什么理由,就是不喜欢。”许慕小声的嘟囔着,其实他自己也有点分不清楚胸口那种泡了柠檬般的酸胀感觉是什么,总之不太好受。
冯沅挑挑眉峰,“你这么挑剔,我以后找不到老婆怎么办?”
许慕:………………
其实,单身是种特别好的状态,真的!
既有时间努力赚钱提升账户上的数字,还能减少约会买单这种不必要的消费开支,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嘛!
两人洗漱完毕,去二楼吃早餐,正好碰到衣冠楚楚的狐妖和王乐天,反倒是judy和菲菲她们三人完全不见踪影。
若说许慕长这么大,有遇到什么人感觉惊为天人,冯沅是第一个,狐妖就是第二个。早上没来得及看清楚,这会儿才发觉,这只狐狸的人形长得真是好看,面如冠玉,五官俊逸得无可挑剔,随便穿件白衬衫托着餐碟,也能带出玉树临风般的感觉,举手投足尽显帅气。
如果说冯沅像是传世名剑,藏显得度,风华绝代,狐妖便像是失鞘的宝刀,耀眼夺目,锋芒毕露。
真不愧是狐狸精!遇到冯沅都能平分秋色,许慕在心里暗暗赞叹。
他们几个站在一块,餐厅里九成以上的女性目光都明里暗里的追了过来。
四人拿过餐点自然坐在一桌。
“不介绍一下?”冯沅看看王乐天,又看看陌生的那位,顺手把放着单面溏心荷包蛋的那个碟子推到许慕面前。
肉食动物许慕破天荒的只拿了碗粥,上面洒着肉松、海苔和花生米,他今天早上实在没什么胃口。
王乐天似乎更没有胃口,面前只有份可怜兮兮的白粥,半点配料都没放。他苦大仇深的看着那碗白粥,有一搭没一搭的用瓷勺搅着,半点都不想往嘴里送。
冯沅和半路杀出来的那位陌生男,面前倒是内容丰富,各自摆着香气四溢的牛肉面,小馄饨,蟹粉汤包和吐司、培根、玉米沙拉煎香肠什么的。
“宋知命,我发小,冯沅,我过命的好哥们。”王乐天捏着瓷勺指指身旁的那位,态度特别敷衍。
乐天知命?
许慕含着半勺粥愣了愣,这cp感十足的名字听起来有渊源颇深的感觉?
“你好,我是小天的未婚夫,前两天刚从美国回来。”对面的男人友好而戒备的朝冯沅伸出手,试探的意味十足。
卧槽,未婚夫?
就算你假装是个人类,但也是个男人啊!
许慕半口粥呛在嘴里,差点喷了。
冯沅挑挑眉毛,淡定伸出手,“你好,我叫冯沅,乐天的大学同学。”
“滚!别乱说话。”王乐天似乎在桌子底下踹了宋知命一脚,急忙跟冯沅和许慕解释,“那啥,我们俩家父母关系不错,预产期又近,名字也是一块取的。当时,当时人家都说我是个女孩儿,宋王两家就订了娃娃亲,没想到……”
没想到生出来个带把的?
许慕听得兴致勃勃,豪门大户的事情原来都这么有戏剧性。
“宋王两家的婚事没有取消过。”宋知命悠哉的往嘴里塞了块培根,慢悠悠的补充。
“没取消你也是娶我妹妹,怎么可能会是娶我?”王乐天怒瞪着他,老子大好儿郎一枚,乐得游戏人间,逍遥自在,谁要跟你搅基!你号称智商破表的脑子里装的都是豆腐脑儿吗?
“你这两年多了个妹妹?”宋知命动作优雅的用纸巾擦擦嘴,露出一副“我怎么不知道”的表情。
王乐天脸色铁青,咬牙切齿的道,“表妹行不行。”
“这个问题我们早就讨论过了,不姓王的绝对不行。”
“神经病!”王乐天恨得牙痒痒,却那对方半点办法都没有,最后只得白了他一眼,显然这个无果的问题他们以前也曾经无数次的讨论过。
冯沅看着对面的两位唱戏,并不搭话。许慕这会儿倒是有点明白了,王乐天昨天说的那位克星,恐怕就是宋知命。
“爷爷的寿礼你准备了么?”宋知命喝口橙汁,换了个话题。
“那是你爷爷,又不是我爷爷。”王乐天不满的用继续用勺子搅和面前的那碗白粥,食不下咽。有这位工作狂在身边,不是知命是致命!早晚有一天被这家伙玩死!
接到等到宋知命接到越洋电话回房间去开会,王乐天才食不知味的灌了半碗粥。
三人去批用的地皮转了一圈,接近十一点回到酒店的时候,宋知命还在开越洋电话会议。有房不能回的王乐天小媳妇样的抱着抱枕在许慕和冯沅的房间转悠,敢怒不敢言,“工作狂,忙就别回来啊!占着别人的房间开会,脸皮比秦王宫的城墙还厚!”
许慕眨巴眨巴眼睛,看看王乐天,又询问性的看向冯沅,哥?你这位兄弟似乎遇到跟隔壁那位就很不正常?
别理他,早上忘了吃药。冯沅揉揉许慕的脑袋,示意他赶紧收拾行李准备退房。
半个小时后,宋知命才结束电话走出房间。
四人退了房,吃过午餐,驱车返回尚海。宋知命明明带了司机,却毫不客气的拿着堆文件坐进王乐天的车里。
本以为就此可以分道扬镳的王乐天失望的撇撇嘴,却也不敢赶他下车。
将许慕送到快递点,冯沅原本想帮着他再送回快递,早点回家,被快递小哥极力拒绝了,赶他回去休息下,然后准备晚饭。有充裕的时间,自己可以慢慢送,让冯沅多送一回,微博里的评分系统恐怕又要炸屏了!
一百一十五件货,等许慕赶到清平巷,已经是晚上九点。
夜色降临,华灯初上,深沉的夜幕似乎为这条灯火通明的古旧街巷打了层柔光效果,风景如画,别有一番韵味。
不少开着的店铺门口都挑着盏淡橘色的气死风灯,半条街熙熙攘攘,人来人往,只是街中间的地摊不见踪影。
许慕还从来没有在晚上的时候来过清平巷,没想到,热闹程度丝毫不比白天逊色,许多从未卸下门板的铺面,都打开了门。
白天不开晚上开,谁深更半夜的来逛古董街啊?
许慕瞪眼看着眼前的街道。
宿醉未醒的许慕对着空无一人的走廊吹了足足五分钟冷风,才重启成功,找回行动能力。
什么情况?
夫诸明明说,王乐天身上的妖气很浓,跟狐妖相处很长时间或者亲密接触过才会这样。
第一次跟王乐天碰面的时候,夫诸也在场,那时它并没有提过王乐天身上有妖气。所以许慕才自然而然的认为王乐天身边的狐妖不是相处很长时间的而是最近亲密接触过的那种,新女朋友judy自然被他列进黑名单的头号位置。
结果,居然是一只男……不,公狐狸精?
虽然王乐天刚才看起来很生气,但两人相处的模式和肢体语言已经明显表明出他们的熟稔程度,肯定是熟人,怎么看都不会出现王乐天被某只妖怪生吞活剥的惨案。
所以,难道他们两个……亲密接触过?
王乐天不是喜欢女的么?
许慕觉得自己的脑子就像一杯掺了奥利奥的暴风雪冰淇淋,被眼前诡异的信息搅和得一塌糊涂,愈发沉重。
回到房间,他又试着叫了夫诸两次,打算重新问问第一次见面时的状况,可惜,玻璃心的凶兽完全装聋作哑,死活不肯搭理他。
隔壁也安静下来,没再听见什么大的动静。
万般无奈的许慕只好又趴回床上,想再补个回笼觉。待会九点半还要陪冯沅和王乐天实地去看看批下来建酒店的那块地皮,总要攒点精神。
可惜脑子里有事情,宿醉又有些头疼,翻来覆去的折腾了将近一个小时,一直没睡着。
冯沅睁眼的时候,就看见许慕身上裹着层白色的空调被在对面床上不安分的蠕动着,像只巨大的胖乎乎的蚕宝宝。
“你这是要破茧成蝶还是修炼成精了?”冯沅懒洋洋的用胳膊半撑起脑袋,眯起眼睛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酒店的白色浴袍随着冯沅不经意的动作领口大开,露出舒展流畅的一字型锁骨和大片的胸膛,他平常看起来很瘦,其实肌肉非常扎实,肌理线起伏跌宕紧绷有力,勾勒出完美的胸腹区域,空气里满溢着成年男性的荷尔蒙气息。
“你醒了?”许慕从被子里探出头发乱蓬蓬的脑袋,睁开微微有些水肿的眼皮看向冯沅的方向。随即发现对方让人招架不住的漏电状态,呼吸不禁有些僵滞。
冯沅要是去拍电影肯定能迷死一大票女人,许慕默默回想了下昨天在景点旁观到的那两个剧组油头粉面的男主角,跟他家男神差了不止一个级别。难怪昨天菲菲和lydia几乎不顾矜持的惦记着留他的联系方式。
冯沅仍旧半支着胳膊,没有起床的意思,“还记得昨天你说过什么么?”
昨天?
许慕拧着眉心想了半天,发现自己的记忆就像漏看一集的电视剧,在吃完宵夜和刚才被吵醒之间,完全没有任何记忆。
他抱着被子坐起身,苦恼的抓抓头顶的呆毛,可怜巴巴的望向冯沅,“我好像……不记得了。”
“不记得了?我倒是记得挺清楚的。”冯沅饶有兴致的盯着对面的某人,淡定的“复述”昨天的状况,“你抱着我的腰死活不肯松开,说喜欢我,让我以后不许娶别人,尤其不许娶那个菲菲。”
哈啊?
昨天我是疯了还是喝到假酒了?
许慕就像接到颗手榴弹,当场被炸晕了。
说喜欢冯沅倒也没啥,他以前跟冯沅撒娇的时候偶尔也会说,但是连上后面的那句以后不许娶别人就太不对劲了。
因为翻译过来简直就是以后“只许娶我”的意思!
马蛋,表白求婚一块来,自己昨晚也未免太讲究效率了吧!
因为昨天的确一直在担心冯沅喜欢上菲菲,许慕半点都没有怀疑冯沅的“复述”的真实程度,只得臊眉耷眼磕磕巴巴的为自己辩解,“我喝糊涂了,胡说八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就是……不太喜欢……菲菲……”
“菲菲人看起来不错,你为什么不喜欢?”冯沅玩味的欣赏着某人窘迫的表情,心情大好,昨晚照顾醉鬼总算得到点报酬。
“也没什么理由,就是不喜欢。”许慕小声的嘟囔着,其实他自己也有点分不清楚胸口那种泡了柠檬般的酸胀感觉是什么,总之不太好受。
冯沅挑挑眉峰,“你这么挑剔,我以后找不到老婆怎么办?”
许慕:………………
其实,单身是种特别好的状态,真的!
既有时间努力赚钱提升账户上的数字,还能减少约会买单这种不必要的消费开支,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嘛!
两人洗漱完毕,去二楼吃早餐,正好碰到衣冠楚楚的狐妖和王乐天,反倒是judy和菲菲她们三人完全不见踪影。
若说许慕长这么大,有遇到什么人感觉惊为天人,冯沅是第一个,狐妖就是第二个。早上没来得及看清楚,这会儿才发觉,这只狐狸的人形长得真是好看,面如冠玉,五官俊逸得无可挑剔,随便穿件白衬衫托着餐碟,也能带出玉树临风般的感觉,举手投足尽显帅气。
如果说冯沅像是传世名剑,藏显得度,风华绝代,狐妖便像是失鞘的宝刀,耀眼夺目,锋芒毕露。
真不愧是狐狸精!遇到冯沅都能平分秋色,许慕在心里暗暗赞叹。
他们几个站在一块,餐厅里九成以上的女性目光都明里暗里的追了过来。
四人拿过餐点自然坐在一桌。
“不介绍一下?”冯沅看看王乐天,又看看陌生的那位,顺手把放着单面溏心荷包蛋的那个碟子推到许慕面前。
肉食动物许慕破天荒的只拿了碗粥,上面洒着肉松、海苔和花生米,他今天早上实在没什么胃口。
王乐天似乎更没有胃口,面前只有份可怜兮兮的白粥,半点配料都没放。他苦大仇深的看着那碗白粥,有一搭没一搭的用瓷勺搅着,半点都不想往嘴里送。
冯沅和半路杀出来的那位陌生男,面前倒是内容丰富,各自摆着香气四溢的牛肉面,小馄饨,蟹粉汤包和吐司、培根、玉米沙拉煎香肠什么的。
“宋知命,我发小,冯沅,我过命的好哥们。”王乐天捏着瓷勺指指身旁的那位,态度特别敷衍。
乐天知命?
许慕含着半勺粥愣了愣,这cp感十足的名字听起来有渊源颇深的感觉?
“你好,我是小天的未婚夫,前两天刚从美国回来。”对面的男人友好而戒备的朝冯沅伸出手,试探的意味十足。
卧槽,未婚夫?
就算你假装是个人类,但也是个男人啊!
许慕半口粥呛在嘴里,差点喷了。
冯沅挑挑眉毛,淡定伸出手,“你好,我叫冯沅,乐天的大学同学。”
“滚!别乱说话。”王乐天似乎在桌子底下踹了宋知命一脚,急忙跟冯沅和许慕解释,“那啥,我们俩家父母关系不错,预产期又近,名字也是一块取的。当时,当时人家都说我是个女孩儿,宋王两家就订了娃娃亲,没想到……”
没想到生出来个带把的?
许慕听得兴致勃勃,豪门大户的事情原来都这么有戏剧性。
“宋王两家的婚事没有取消过。”宋知命悠哉的往嘴里塞了块培根,慢悠悠的补充。
“没取消你也是娶我妹妹,怎么可能会是娶我?”王乐天怒瞪着他,老子大好儿郎一枚,乐得游戏人间,逍遥自在,谁要跟你搅基!你号称智商破表的脑子里装的都是豆腐脑儿吗?
“你这两年多了个妹妹?”宋知命动作优雅的用纸巾擦擦嘴,露出一副“我怎么不知道”的表情。
王乐天脸色铁青,咬牙切齿的道,“表妹行不行。”
“这个问题我们早就讨论过了,不姓王的绝对不行。”
“神经病!”王乐天恨得牙痒痒,却那对方半点办法都没有,最后只得白了他一眼,显然这个无果的问题他们以前也曾经无数次的讨论过。
冯沅看着对面的两位唱戏,并不搭话。许慕这会儿倒是有点明白了,王乐天昨天说的那位克星,恐怕就是宋知命。
“爷爷的寿礼你准备了么?”宋知命喝口橙汁,换了个话题。
“那是你爷爷,又不是我爷爷。”王乐天不满的用继续用勺子搅和面前的那碗白粥,食不下咽。有这位工作狂在身边,不是知命是致命!早晚有一天被这家伙玩死!
接到等到宋知命接到越洋电话回房间去开会,王乐天才食不知味的灌了半碗粥。
三人去批用的地皮转了一圈,接近十一点回到酒店的时候,宋知命还在开越洋电话会议。有房不能回的王乐天小媳妇样的抱着抱枕在许慕和冯沅的房间转悠,敢怒不敢言,“工作狂,忙就别回来啊!占着别人的房间开会,脸皮比秦王宫的城墙还厚!”
许慕眨巴眨巴眼睛,看看王乐天,又询问性的看向冯沅,哥?你这位兄弟似乎遇到跟隔壁那位就很不正常?
别理他,早上忘了吃药。冯沅揉揉许慕的脑袋,示意他赶紧收拾行李准备退房。
半个小时后,宋知命才结束电话走出房间。
四人退了房,吃过午餐,驱车返回尚海。宋知命明明带了司机,却毫不客气的拿着堆文件坐进王乐天的车里。
本以为就此可以分道扬镳的王乐天失望的撇撇嘴,却也不敢赶他下车。
将许慕送到快递点,冯沅原本想帮着他再送回快递,早点回家,被快递小哥极力拒绝了,赶他回去休息下,然后准备晚饭。有充裕的时间,自己可以慢慢送,让冯沅多送一回,微博里的评分系统恐怕又要炸屏了!
一百一十五件货,等许慕赶到清平巷,已经是晚上九点。
夜色降临,华灯初上,深沉的夜幕似乎为这条灯火通明的古旧街巷打了层柔光效果,风景如画,别有一番韵味。
不少开着的店铺门口都挑着盏淡橘色的气死风灯,半条街熙熙攘攘,人来人往,只是街中间的地摊不见踪影。
许慕还从来没有在晚上的时候来过清平巷,没想到,热闹程度丝毫不比白天逊色,许多从未卸下门板的铺面,都打开了门。
白天不开晚上开,谁深更半夜的来逛古董街啊?
许慕瞪眼看着眼前的街道。